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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暂住证流程

时间:2024.10.09 标签: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阅读:1227人
律师解析:
石家庄暂住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拍摄照片。
申办者需在具备二代身份证照相资格认证的相关单位,拍摄用于办理居住证的数码相片。
第二步,提交申请。
申办者需携带完整的办理所需材料至居住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由乡镇以及街道组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居住登记的申报。
第三步,填写表格。
申办者需领取和填写《河北省居住证办理/石家庄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同时,工作人员将会对递交的各项材料及其所附的登记表进行审查。
第四步,领取凭证。
待审核资料准备就绪之后,工作人员将为申办者打印并发放《河北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且将资料输入信息系统,完成证印制作的上传。
最后一步,取回证件。
在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他们会与申办者取得联系,要求其依据先前发布的《领取凭证》前来领取个人证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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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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