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借款合同有所特殊,其履行地为贷款方所在地,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应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诉讼管辖依据材料是在《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来处理的,一般情况下对于诉讼管理的相关事项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处理的,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来办理。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份 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份 盖章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 盖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盖章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