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职人员的身份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影响。刑法中,非身份犯不存在“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说法。故意伤害罪为非身份犯,公职人员的身份不能构成从重或从轻的情节。打人至轻伤可处于......
人被打了对方不赔偿处理方式如下:1.人被打了可以先经过医学鉴定伤残程度,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和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将会被处以治安处......
被别人打伤后可以直接向警方报案,做好伤情鉴定。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或直接向法院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
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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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寻衅滋事罪中,赔偿损失通常由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损毁者承担责任。若对他人身体造成了伤害,则需负责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相关开支。而倘若给他人带来无法正常工作的后果,还须承担相应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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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盗窃犯无法承受赔偿压力,法院将暂停执行,待其有财产后再恢复。根据我国刑法,罪犯应独立承担经济损害,不得连带责任。若罪犯在法律框架内无力赔偿且无财产可执行,执行程序将终止。但一旦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应立即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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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入室行凶导致的轻微伤害,赔偿应包括:医疗费(按医院收据计算)、误工费(考虑时间和收入状况)、交通费(就医和转院费用)、护理费、住宿费等。责任方需承担这些费用,确保受害人得到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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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刑事案件时,受害者通常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仅可索取实际财产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可代表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因此,故意杀人未遂受害者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