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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侵占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时间:2024.10.1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62人
律师解析:
侵占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而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2.后果不同。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行为人侵占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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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晋伟律师

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

拥有法院工作经验、熟悉诉讼流程与阶段相关内容;受聘从事工程类公司法律顾问,对公司事务及建设工程相关事务有丰富的经验;参与过多起重大商事谈判,熟练掌握商事谈判技巧;有服务国企及大规模私企的经验,有成熟、完整的服务流程与内容;拥有律师办案团队,极大提高办案效率;拥有专业的可视化诉讼全流程,让当事人更加清明了的理解案件走向与阶段,重点掌握案件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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