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外商投资资金入境方式包括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兑换进入中国市场;以在华
外资企业为通道;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
股东贷款;虚增贸易的方法。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兑换进入中国市场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
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
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六条
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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