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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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业务人员私自截留客户货款且未按时完成交付,即构成挪用资金罪。虽非占为己有,但仍属违法行为,应严厉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公款资产的行为,务必遵守法律,及时归还。

业务员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超过五千至一万美元,即可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司、企业等财产权,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无论金额大小,达到一定界限即违法。主体为公司、企业等员工,主观上应认定为故意。

在商业活动中,业务人员私自截留客户货款且未按时完成交付,即构成挪用资金罪。虽非占为己有,但仍属违法行为,应严厉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公款资产的行为,务必遵守法律,及时归还。

业务员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超过五千至一万美元,即可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司、企业等财产权,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无论金额大小,达到一定界限即违法。主体为公司、企业等员工,主观上应认定为故意。

业务员拿走货款涉嫌职务侵占罪,可以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