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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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根据纳税人类型和固定资产可否抵税的不同而不同,大体分为两类: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取得的按规定不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时,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3%)×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适用增值税税率为3%,减按2%征收。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价款乘17%,除向个人销售外,可以开专用发票。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金额/(1+4%乘4%乘50%。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1、》中第11行填写对应的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4、》中第2、4列以及增值税申报表主表23行填写“不含税金额乘以1%得出的金额”。虽简易征收的实际征收率是2%,但企业只能按照4%的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减免的2%税款部分只能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已申报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7%2、出售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4%)×4%×50%。

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本身可能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连带的还有所得税、城建税等。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