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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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女方要求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划分的相关事宜如下所述:首先,涉及到男方拥有个人权利的资产部分,女方将无权参与分配清算;其次,一旦成为夫妻共享的资产,双方将有义务进行协商解决;然而,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应提交至法院进行裁决处理。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权益为基本原则,作出合理公正的判定。

一般来说,女性配偶的不忠行为不一定会直接决定她能分到的共同财产份额,或者完全剥夺她分割财产的权利。但是,当审判机关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各方的各种情况。如果女方有不忠诚的行为,而且严重到重大过失的程度,法庭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上稍微偏向无过错的一方。此外,无过错的配偶还可以向犯错的另一方要求损害赔偿。

需要明确的是,女方婚外情和男方父母的财产分配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在离婚时,财产分配通常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和男方父母没关系。法律规定的离婚财产分配原则主要是保护无过错方、未成年子女,同时也会考虑女方权益。如果女方出轨被认为有过错,男方可能会得到一些额外权益,但财产最终还是夫妻共有,不一定归男方父母。

夫妻一方不忠,不一定会导致财产分配减少。在法院分割资产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复杂因素。不忠可能会被视为婚姻破裂的责任方,但无过错方主张多分财产,也不是绝对的,具体还要依据双方的情况以及资产的性质等因素来决定。

在夫妻财产分配这方面,如果一方存在出轨行为,法院一般会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会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子女的抚养情况等因素来进行分配。出轨行为并不是剥夺出轨方所有财产的理由,但是在分配的时候,可能会更倾向于无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