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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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署的私人协定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该协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双方在签署协议时需具备真实的意愿表达;其次,协议的具体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与社会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相悖离,更不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最后,协议的签署方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签署协议过程中需要得到双方的签字确认,同时注明签署日期。

关于私下签署的分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未公开的情况下缔结的房产分配协议,只要合同的主体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愿表达真实、且未触犯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或者社会道德规范,那么这份协议便被视为有效。然而,若该房产为按份共有产权,进行房产处置时,必须经过总份额超过三分之二的所有者一致同意,除非双方已有提前的约定。在原则上,按份共有产权人可以随时处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但其他共有人拥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没有官方的认证,但是和解协议反映了各方的真实意愿,没有欺诈和胁迫,也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公共财产和第三方的权益,那么这个协议通常是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它的内容是否合法、自愿和没有损害。

夫妻间在真诚意愿下,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如无违法内容、不影响公共秩序与习俗,且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经签字并注明日期后,即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待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并获取正式证书,协议依法生效。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公证书费用为财产总额的2%,采用阶梯式计价。协议无需强制公证即具法律效力,只要内容合法且双方同意。公证可增强效力,但不是必要生效条件。协议关键在于明确产权分配。可寻求律师协助起草,避免高昂公证费。公证处提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服务,显示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