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属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撤离的情形具体包括:
1、外国公司向我国主管机关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准证书被撤销的情形;
2、外国公司因
违法或长期歇业,导致被依法
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的情形;
3、属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撤离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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