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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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要是你借出去的钱到期了还没换回来的话,那就记得用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这个条款,说白了就是在三年内,去找法院告他。想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个好机会。这里边说的三年日子是从你发现自己被侵权或者理应知道出问题的那一天开始算的。超过三年后,要是再想找法院来帮你追债可就难咯,除非法律还有特殊规定,或者法官觉得你有必要延长时效,否则你就只能忍了。

若债务人在所签订借款合同的期满之后未能清偿债务,债权方便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明确规定,于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障其实质性的民事权益不受侵害。该法定时效期限定为三年,自债权人已知晓或应当明了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所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定为三年之久,自权利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责任方开始之日起进行计算。若从权益受损之日算起已过去漫长的二十年时间,即便存在特定情形,人民法院仍有权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延期认定。

若借款协议所涉及的诉讼时效已届满,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义务方则有权主张其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这就意味着,倘若债权方未能在诉讼时效内发起诉讼或提请仲裁,或是未采取其他引发诉讼时效效力暂停或中止的行动,那么法院有可能做出判决,判定由于时效已过,使得债权方失去了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益相关方已知晓或应当知晓权益受损及责任主体之日起计。如若超过此期限,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当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或者存在特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可根据权益相关方的请求决定予以延长。针对您的提问,如若借据中所涉之债权已跨越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原则上权益相关方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诉以寻求保护其民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