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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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上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归所有权人。因征用耕地产生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金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款,其中土地补偿款以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计算支付。

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属问题备受关注。若宅基地上有住房,子女可继承房产并继续使用宅基地,遵循“房地一体”原则。若宅基地无住房或子女户籍已迁,子女无权使用,由农村社区回收。城镇户籍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归还给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这是法律的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上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归所有权人。因征用耕地产生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金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款,其中土地补偿款以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计算支付。

老人离世后,宅基地归属权视情况而定。子女户籍迁出,将失去原村落宅基地使用权,因宅基地仅限本村村民享有。父母离世且子女户籍迁出,宅基地归村集体。但院落内房产可由子女继承,无论户籍是否变动。房产存续期间,宅基地使用权延续至房舍崩毁。

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属问题备受关注。 若宅基地上有住房,子女可继承房产并继续使用宅基地,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若宅基地无住房或子女户籍已迁,子女无权使用,由农村社区回收。 城镇户籍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归还给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这是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