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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有什么

时间:2024.09.0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15人
律师解析: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赠不等同于遗嘱继承,二者是有区别的: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
(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而遗嘱继承人不但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同时还须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3)
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的内容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处理以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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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菲律师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菲,中共党员,执业深耕民生与商业交叉领域,现为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秉持“以法理温情解生活难题,以商业思维护权益底线”的执业理念,在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及经济纠纷中构筑“防患—化解—增值”全周期解决方案。 专业方向覆盖四大核心领域:婚姻家事聚焦高净值人群财产分配、复杂抚养权争议及继承纠纷;劳动争议擅长企业用工风险全链条防控,为陕西知名企业提供合规体检,担任法律顾问;合同纠纷与经济纠纷则以“交易逻辑还原+证据链重构”为利器,主办过上亿标的合同纠纷,办理的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买卖合同、建工合同、借款合同等多种合同争议,为客户化解风险、创造价值。 实务之外,深耕规则输出与社会价值,热心法制公益宣传,坚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公益援助,让专业既有力度更有温度。2025年,承办的案件被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评选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始终坚信,优秀的法律人既要懂“法条的边界”,更要懂“生活的褶皱”。在家长里短中守护公平,在劳资博弈中寻求共赢,在商事往来中预警风险——以专业为桥,连接规则与人情,此为使命,亦为毕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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