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程楹修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医疗纠纷。曾服务过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中央储备粮内江直属库有限公司,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刑事案例:1、贾某某盗窃罪(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最终采取辩护意见,变更为职务侵占罪并决定不起诉);2、颜某某涉嫌诈骗罪(检察院认定无罪后公安机关撤案);3、胡某某偷越国边境(检察院以组织偷越国边境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变更罪名为偷越国边境,量刑八个月)。 民商事案例:1、代理广西某公司诉成都某公司合同款,成都某公司签订合同后为逃避债务变更股东,减少注册资本,在诉讼中成功认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违规减资构成抽逃出资,判决其在减少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王某诉龚某民间借贷,在原告证据较为完善的情况下,代理被告,寻找到突破点,最终法院判决全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王某诉陈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代理原审被告陈某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院改判陈某承担责任比例,为当事人成功减损;4、杜某诉程某股东出资纠纷中,代理被告程某应诉,开庭中发现原告诉讼请求中的逻辑错误,原告被迫当庭撤诉,并且之后未再向被告主张权利;5、王某某、文某某诉某医院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在医院分娩过程中,产下一死胎。代理胎儿父母封存病历,请专家做尸检,起诉后在病历中发现并指出医院存在的医疗过错行为,迫使医院调解,赔偿胎儿父母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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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虽然出轨并未能直接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失,但前提在于女方是否存在重婚或与他人生育子女和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若女方仅只是度过了一些浪漫的夜晚而非形成婚姻关系,那么在此情况下,男方借款后未偿还的事情便依然被视为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往往并不会引发刑事方面的责任。

缓刑考验期满不意味着刑罚结束。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告在缓刑期间需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督。若无严重违法或犯罪,原判决刑罚失效,无需执行。但因未实际服刑,缓刑考验期满不等同于刑罚宣告结束。

缓刑考验期满不意味着刑罚结束。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告在缓刑期间需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督。若无严重违法或犯罪,原判决刑罚失效,无需执行。但因未实际服刑,缓刑考验期满不等同于刑罚宣告结束。

借款人若未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入狱风险。如法院判决后,借款人具备偿债能力但拒绝执行,或借钱未还构成恶意欺诈,情节严重者涉嫌诈骗罪。此外,借款人为非法目的进行非法集资,也将承担法律后果。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丈夫因违法被判长期监禁,妻子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并通常获得子女监护权。刑满后,男方可与女方协商抚养权,如无法达成共识,男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争取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