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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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机构具备参与民事诉讼的资格,可直接以公司名义参与诉讼活动。企业清算旨在解除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终止其法人资格。公司在解散后需设立清算机构,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关于诉讼事宜,应由清算组代为执行,这是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明确结论。

当企业因破产或解散需清算时,清算组织可代表自身参与诉讼,维护权益。法庭在处理相关劳动争议时,会将清算人列为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宣告破产的企业则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无法独立行使诉讼权利。

当企业因破产或解散需清算时,清算组织可代表自身参与诉讼,维护权益。法庭在处理相关劳动争议时,会将清算人列为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宣告破产的企业则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无法独立行使诉讼权利。

破产清算组可以作为被告,对于公司破产的情况下,是需要成立破产清算组来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的,特别是资产的清算等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破产原因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