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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重伤能调解吗

时间:2024.10.01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211人
律师解析:
1、故意伤害重伤案不能和解;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当事人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就民事诉讼部分可以和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任何人都不得故意非法实施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否则一旦身体权益被损害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那么一旦受害者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向法院起诉,那么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人,就有被法院量刑的可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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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律师

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女,毕业于湖南湘潭大学,法学学士。现为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南省涉法涉诉援助律师,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人民调解员等。 执行近十年以来,凭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主要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房地产、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业务。先后为长沙成进汽车配件公司、长沙胶鞋厂、湖南渝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湘社区、井巷社区等数家公司、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专项或长期的法律服务。 王律师秉承专业、勤勉、热忱的精神和给客户最大回报的职业理念,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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