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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父母能因孩子改姓而拒绝给抚养费吗

时间:2024.09.1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73人
律师解析:
父母不能因子女改姓而拒绝给抚养费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孩子和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以离婚后孩子改姓就不给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由父亲改为母亲,而父亲不给抚养费的,作为孩子的母亲可以先和孩子父亲商量,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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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艳律师

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在创办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教处担任法学教师,此后先后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 二、擅长的业务 1、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2、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3、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4、基础建设工程及房地产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何律师在民事民商方面有较好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并成功办理了数百件案件,就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多次应邀对顾问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主要涉及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合同的管理及各种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风险防范等。何律师办理的案件主要涉及公司股权确认合同纠纷、股东出资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产继承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何律师办案风格细致,认真,办案经验丰富,在案件处理中善于运用协商、调解方法,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同。经何律师代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新的一年,何律师将继续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同时感谢新老客户一直以来的支持和信任。心怀感恩励志行。排忧解难暖人心,我们始终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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