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成立
清算组。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4.到统计局办理统计证注销。
5.到相应签发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注销。
6.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公司注销备案。
7.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注销。
8.销毁
公司印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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