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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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国家对偷税漏税的行为处罚标准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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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偷税漏税的处罚可能为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责令支付罚款、滞纳金罚款的数额为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如果偷税漏税的数额较大,还有可能会构成逃税罪等的罪名。

对偷税漏税规定的处罚标准是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按照少交税款50%以上到5倍以下处以行政罚款,但是,5年内两次以上偷税漏税,并且已经被税务机关进行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偷税漏税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以及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