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立即咨询
房产证标明单独所有不一定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己方的,归单独所有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夫妻间明确规定了财产归属问题的前提下,若其中一方在外背负了相应的债务,且债权方已知晓此项约定的,则应当仅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然而,如果债权人并不了解这一约定的话,那么无法证明其为个人债务的部分,就会被认定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所累积的债务,相关责任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若夫妻之间明确约定婚姻期间所产生之共有财产归属子女,此项协议当属有效。但须确保该财产确为夫妇二人共同拥有且具备合法性,方得行使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

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关于如何明确夫妻共有的财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双方所获得的工资以及奖金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其次,同样在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也应被判定为共有财产;再次,对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独享的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最后,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通过继承或者赠予方式所获得的财产,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被视为非法行为,当事人可能面临丧失部分或全部财产分配权的法律风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夫妻中有一方故意隐瞒、私自转移、肆意买卖、恶意损毁、无度挥霍共有的夫妻财产,甚至通过欺诈手段编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侵吞另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终止并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将对实施不当行为的一方予以相应处罚,即酌情减少其应得的财产份额,甚至取消其财产分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