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王瑾瑜律师,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是广州第一家具备专利、商标、著作权代理、金融证券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是德和联盟的成员与监事会成员,广东金融学院和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律所成立至今已有20年,在深圳、佛山、大湾区、成都等地设有直属分所,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王瑾瑜律师擅长于处理各类重大复杂民商事纠纷、涉经济类刑事案件和医疗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案件。从业前在医院工作了十一年,积累了较丰富的相关从业经验。2020年和团队一起完成了广东省财政拟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四个专题项目中的风险法律体检专项,是广州市律协律政佳人服务团队成员和广州市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成员。王瑾瑜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执业多年来办理了多起涉经济类刑事、重大复杂民商事经济案件、劳动纠纷案件等,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执业期间办理的典型案例如下: 1、广东陆丰廖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刑事拘留,涉案金额近百万,获得缓刑; 2、广州彭某因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罪被外省公安跨省抓捕, 王瑾瑜律师介入后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 3、广州李某因涉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王瑾瑜律师介入后,一审获得缓刑; 4、广州周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外省公安跨省抓捕,涉案金额巨大,王瑾瑜律师介入后成功在30天内取保候审,并争取到了缓刑; 5、广州谢某交通事故合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被害人没有劳动合同且交通事故次责的的情况下,成功为被害人证明了劳动关系并争取到了工伤死亡赔偿和保险赔偿; 6、广州覃某作为大货车司机工作3个月被物流公司辞退,在无合同且无社保证明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0万+的经济补偿金; 7、广州方某合伙合同纠纷案,在对方起诉赔付几十万的情况下提起反诉,经过一审4次开庭,二审2次开庭和再审,成功反败为胜,反诉要求对方赔偿几十万得到了法院的最终支持; 8、广州伍某合伙合同纠纷案,因案件复杂,法院共两次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在原告起诉赔付几十万的情况下,代理被告成功反败为胜,驳回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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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补偿金和赔偿金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涉及到的经济补偿。解雇补偿金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两倍于解雇补偿金的赔偿。这两种赔偿的目的不同,解雇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失业的一种经济补偿,而赔偿金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惩戒和对劳动者的赔偿。

定金和订金差别大,性质完全不同。定金有担保作用,违约方就会失去定金,要不双倍赔偿,要不拿不回定金。订金只是预付款,没有担保功能,违约时把订金原数退还就好。定金是责任和约束,订金更像预付行为,它们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所以,签合同交定金要谨慎,别搞混了。

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有本质区别:定金是履行合同的重要保障,接收方违约需双倍返还,支付方违约则不退还;而订金不具备此类担保功能,无论哪方违约,对方都不享有丧失或双倍返还的权利。因此,定金的法律效力高于订金。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