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
王萍: 法学博士、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执业律师,中共党员。王博士现为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企业权益保障联合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不良资产管理协会金融稳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王博士主持教育部、广东省等省部级课题共8项,发表CSSCI期刊论文近10篇,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王萍律师团队可承办集团风控、投资并购、企业清算、上市培育、房地产、建筑工程、国际金融、财富管理等众多法律业务;尤其擅长企业资产并购重组、破产以及投融资等重大案件,具有驾驭大型、复杂法律实务项目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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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婚姻内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力,必须遵循三原则:一是双方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协议应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和诚信原则;三是协议内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遵循这些原则,才能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夫妻间的借贷协议,若满足以下准则,则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署,无欺诈或强迫;协议条款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这些条件,协议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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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婚姻内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力,必须遵循三原则:一是双方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协议应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和诚信原则;三是协议内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遵循这些原则,才能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夫妻间的借贷协议,若满足以下准则,则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签署,无欺诈或强迫;协议条款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这些条件,协议即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