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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了医药费怎么办

时间:2024.10.0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299人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支付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有购买保险,并且符合理赔条件,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如果超出保险的限额,超出部分由交通事故责令人承担;
2、如果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不符合理赔条件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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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儒律师

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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