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不含领取之日,三天内不申请复核就视为认可并且即刻生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如果不服
事故责任认定,在收到
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申请复核。行政复核只能提出1次,如果对复核后责任鉴定书还是不服,那就只能在法庭上设法推翻该事故责任鉴定书,而不能单独对该事故责任鉴定书提起
行政诉讼,因为该事故责任鉴定书只是
立案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不直接对双方财产、权利进行处置,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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