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
医疗费按以下情形确定由谁支付:
(1)如果有购买保险的,并且符合理赔条件,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如果超出保险的限额,超出部分由交通事故责令人承担。(2)如果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不符合理赔条件的,由
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
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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