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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谁赔偿

时间:2024.09.3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003人
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医疗费按以下情形确定由谁支付:
(1)如果有购买保险的,并且符合理赔条件,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如果超出保险的限额,超出部分由交通事故责令人承担。(2)如果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不符合理赔条件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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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儒律师

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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