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著作权精选解答 > 什么是电子书的版权

什么是电子书的版权

时间:2024.09.14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868人
律师解析:
版权即指的著作权,是作者对书的内容的所有权。
电子书被侵犯版权的做法: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
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丹律师

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

王丹律师系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具理工科专业背景与法学研究能力,拥有研究生学历及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是法律与技术交叉领域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执业以来,她始终秉持“专业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解决方案,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用工及婚姻继承等领域的诉讼服务。 王丹律师凭借理工科背景的独特优势,在知识产权领域表现尤为突出,专注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的技术分析与法律维权,曾代理多起复杂专利侵权纠纷,通过技术比对与法律论证实现客户权益最大化。 作为南通市姚港社区、中远社区的法律顾问,王丹律师始终将法律服务的“温度”融入基层治理。她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民法典》《劳动法》等专题普法讲座,针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家庭财产继承等高频问题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此外,她积极参与南通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工作,并担任崇川区律师协会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丹律师始终将公益普法视为职业责任,依托“法律六进”活动,深入企业、学校开展法治讲座。 “案件无大小,唯有全力以赴”是王丹律师的执业准则。她坚持对每起案件进行多维度法律检索与类案分析,凭借扎实的业务能力与真诚的服务态度,她已赢得众多客户的长期信赖,持续以法律智慧护航客户发展,用专业温度守护公平正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