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其他侵权精选解答 > 业主监督委员会如何成立

业主监督委员会如何成立

时间:2024.02.27 标签: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阅读:1229人
律师解析: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并组织业主推荐监委会候选人,再召开大会投票产生监委会,最后持相关材料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会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为当事人年满60岁,不具有法定主体资格,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

可以提起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1、搜集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的有利的相关证据;2、根据搜集的证据材料等事实依据,结合被侵权人的主观倾向,选择最符合实际情况的维权途径,如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责任书与责任状有何不同之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责任书与责任状虽有共通点,但本质不同:责任书是法定的法律文件,详尽规定责任范围与职责;责任状则是个人或组织对责任的自愿承诺,强调履行义务,常用于重要任务声明。

    浏览量:1113 2024-06-09
  • 法律上,合同中自然人的定义范围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我国法律将自然状态下诞生者统称为"自然人",涵盖本国公民、外籍人士及无国籍者。自出生至死亡,自然人均享民事权利,有权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浏览量:1493 2024-06-09
  • 侵权人共同过错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共同侵权中,共同过错关键看两点:一是共同故意,即所有侵权人有明确的心理连结,追求或放任损害;二是过失,即尽管无故意,但各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有过错性共同。这两种情况都构成共同过错。

    浏览量:1398 2024-06-09
王芳芳律师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 中国民主xx会会员,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职务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杭州市工会律师

咨询该律师
  • 在群里发吵架视频算不算违法

    1722人阅读

    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需由交通警察详细记录事故信息并交付涉案当事人:1)证据不足或现场变化导致真相无法查清;2)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争议;3)当事人拒绝签字确认;4)当事人反对交警调解。若调解无果或生效后不履行,当事人可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 焊工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证吗

    1025人阅读

    焊工在大多数场合下无需申办高处作业证,若其培训和考核已涵盖高处作业内容,则不必重复申领。高空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颁发,特种作业人员需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 国家保密标志形式正确的是什么

    1056人阅读

    自国家秘密产生起,应按规定在其载体上明确标记。标志包括:等级(绝密、机密或秘密)、图形符号、保护期限(年、月或长期)。具体呈现方式为:密级+标识+保密期限,自左至右排列。

  • 国际私法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是怎样的

    1354人阅读

    国际私法界定经常居住地时,区分居民点和固定居留地。居民点指个体公民的户口或法人实体的核心办事部门所在地。固定居留地仅适用于公民,指其常住地。若公民离开原居住地连续居住某地超一年,且非因医疗原因,该地即为其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