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家庭暴力精选解答 > 哪些情形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没有法律依据

哪些情形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没有法律依据

时间:2024.10.21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909人
律师解析:
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1、过错方的重婚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如家暴、虐待、遗弃家人的行为;
4、侵害配偶生育权、财产所有权和处理权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1、过错方的重婚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如家暴、虐待、遗弃家人的行为; 4、侵害配偶生育权、财产所有权...... 更多>>
  • 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 发现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发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被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更多>>
  •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 更多>>
赵璐律师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