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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如何处理

时间:2024.02.22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074人
律师解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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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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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泉芳律师

    村里的土地可以互换。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播放量:1265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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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泉芳律师

    可以。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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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侠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孙侠律师.擅长处理各类诉讼.非讼业务.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在处理各类纷杂的法律事务中.善于把握案件焦点.梳理案件所涉及的复杂法律关系.力求找寻案件最完善的解决方案.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实践中对于他人没有把握.不看好的或者败诉的案件.通过细致.深入地搜集证据.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最终打赢官司.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孙律师工作认真负责.有亲和力.有很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由于孙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勤奋认真的工作态度.谦虚谨慎的为人处世.在当事人和社会有关方面赢得了很好的口碑.案件回头率极高.孙律师的办案宗旨是: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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