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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户口在男方家如何办

时间:2024.10.2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92人
律师解析:
离婚孩子户口在男方家,如果孩子跟女方生活的,女方可以把孩子户口迁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结合实际审判经验,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也就是说,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直接抚养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也跟随迁出,如果直接抚养方户口不动的,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鉴于目前所购房屋中部分有就近入学需求的,如果考虑子女日后求学所需,双方经协商子女户口可不迁出的,夫妻双方户口都登记在一个户口的,也可以考虑办理夫妻离婚分户手续,解决双方使用户口本的难题。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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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璐律师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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