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履约
担保的形式是提交
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指工程的发包人为了防止
承包人在合同执行的过程当中
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违约,从而给自身造成相应的损失,而提前在
招标文件当中规定要求承包人要向发包人提交
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的一种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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