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企业合规、法律顾问等。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具有丰富的诉讼审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官审判思维,本人办案诉讼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诉讼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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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法律效力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职责,可以协商解除这个合同。同时,要看具体合同条款来进行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是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如下:1、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标的物灭失时,实际履行标的已不可能。2、义务人不能按期交付标的,使实际履行对权利人已不必要或还会损害权利人自己的利益。3、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权利人放弃实际履行的请求。

看具体情况定。合同一旦生效,当事人是不能擅自解除的。而对于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况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在特定情况下,如履行不可能或遭遇不可抗力,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并解除。通过协商,合同也可进行调整以减轻损失。总之,合同解除可通过无效、共识改变或不可抗力等途径实现。

合同修改限于调整特定条款,基于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仅适用于合同订立并履行阶段。实际履行是在违约后补偿方式,强调违约方按原合同履行义务,可结合违约金等补偿,但与解除合同措施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