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婷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刑事案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常年为安徽医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恒伟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债权催收法律服务,成功代理某财产保险股份有公司江苏分公司多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安徽某企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某装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杨某某诉阮某民间借贷纠纷、何某离婚纠纷、王某诉唐某及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黄某诉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等多起涉及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百万,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汪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已任,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深得当事人好评。联系方式(手机):1895513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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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离婚之后户口确实可以选择暂时不予迁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迁移协议或者法院已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或者调解书等情形,那么户口就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迁出处理。另外,当夫妻婚姻关系破裂后,户口除了可以依据法律程序进行正常转移之外,如迁回到结婚之前的原籍所在地,亦或是搬往长期稳定的居住地等位置,都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正规途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在协议离婚中,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时,女方可以选择保留户籍不迁移。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并非强制,除非存在法律文件如《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等明确规定迁移责任。此外,女方也可选择迁回原户籍或长期居住地。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哪些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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