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李丹律师,男,厦门大学法学院毕业,本科学历,福州人,可以用福州话流利交流,现为福建本土知名的老牌律所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李丹律师自2010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依据其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应用高素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实务能力,办理了2000多件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谈判席均展现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 李丹律师具备丰富的民商、刑事、行政、仲裁等多专业知识背景,是位业务范围涉及多领域的复合型律师。一直以“诚信、专业、严谨”为工作作风,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准则,以“避免法律风险、护你合法权益”为己任,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李丹律师常年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参与处理了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务管理,熟悉现代公司的运作机制,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能够提供相应领域的法律服务;擅长业务:担任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承办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及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对知识产权、互联网法律、高新科技法律规制之相关问题也有深入研究与丰富的处理经验,代理过多起涉及工业产权侵权、计算机取证等疑难问题的案件;执业以来,凭着扎实的法律知识、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和仗义执言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赢得了最大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始终秉承“为当事人谋最大利益”的理念,在法律的职业道路上执着前行。 李丹律师认为,真正的法律,没有贵贱之分,它能将每一个人或法人组织还原成一个平等的公民或组织实体。因此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不要等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才想到律师! 特别提示: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 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是我的追求! 执业机构: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浦上大道216号万达广场C区1号楼20层 为减少异地办案的劳顿,节约人力、物力及财力,提高办案效率,本律师愿为全国律师朋友及当事人提供在福建省全部市县办案时提供协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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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中国传统伦理倡导儿媳应赡养公婆,虽法律无明文规定,但道德责任在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而成年子女则需赡养父母。公婆与儿媳的亲属关系虽似父母子女,但非法律上的直接义务,所以不存在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在家庭关系中,儿媳和女儿都很重要,但女儿是法定的赡养人。赡养者包括子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人。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义务。因此,子女的配偶不是法定赡养人,只需协助。法律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或女婿对岳父母的赡养义务。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儿媳没有直接赡养婆婆的义务。赡养责任主要由子女及其他法定责任人承担。儿媳的赡养行为被视为协助配偶履行义务,且此义务仅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然而,法律鼓励丧偶儿媳积极赡养公婆,并在一定条件下赋予其遗产继承权。但此为非强制性规定,儿媳无法定赡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