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张腾林律师(咨询电话:18210972757)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供职于法院、大型国有企业等。现主要从事婚姻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民商事诉讼、刑法、行政诉讼及非诉业务。在执行、合同纠纷、遗产继承、婚姻继承、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公司顾问及法律尽职调查业务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为客户制定诉讼及非诉讼方案、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问题分析报告。曾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解决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起草、审阅、修改与业务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此外,还曾独立办理或参与代理过多起刑事、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 成功代理过多起房地产纠纷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离婚继承等婚姻家庭类案件、执行案件、刑事案件等。曾为境内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解决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参与商业谈判;法律尽职调查、起草、审阅、修改与业务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曾为境内多家公司的专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做为一名律师,能够准确把握各类法律事务的重点,旨在全心全意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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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要求非抚养方在离婚后,须支付子女抚养费用。抚养权归一方时,另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裁决。

抚养费支付并非由抚养权决定,非直接监护方有法定义务提供。夫妻可协商由男方全责抚养并支付费用,只要保障孩子权益。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法裁决抚养费事宜。

夫妻不生育时,抚养费用需合理处理。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须支付费用,金额依据子女需求、父母负担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有稳定收入者,抚养费占月收入20%-30%,养育多个子女比例最高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参照上年度收入或行业平均。特殊情况可调整。抚养费按约定交付,可能分期或一次性。无经济能力一方,可用物资财产抵偿。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丧失工作能力和贫困的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包括经济支持和关爱。如子女忽视支付赡养费,无收入或贫困的父母有权请求,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以保障其权益。

离婚不影响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抚养费支付取决于双方经济条件,大致原则如下:经济相当者各自抚养一名子女,费用自理;经济差距大时,弱势方有权要求对方补足子女生活费用。特殊情况如子女突发重大开支,监护人可请求另一方分担。即使协议互不支付,此规则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