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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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层出不穷,其中交易欺诈、兼职诈骗、交友诈骗和投资诈骗较为常见。犯罪分子常以商家或服务人员的身份,通过退款、优惠等手段骗取钱财;以兼职可赚取外快为诱饵,实施诈骗;利用虚假身份进行交友,达到骗取金钱和信任的目的;利用虚假投资项目诱骗他人投资,从而非法获利。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犯罪的新型表现形式,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技术来进行诈骗活动。虽然它的形式有所改变,但其实质仍然是通过欺诈手段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网络诈骗的手法层出不穷,例如虚假的网上购物、网络社交骗局等。在法律层面上,网络诈骗与传统的诈骗犯罪并无区别,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网络诈骗是一种新型的诈骗罪,借助互联网的便利性和隐蔽性,在数字时代泛滥成灾。此类犯罪对公共和个人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其手段层出不穷,包括虚假交易、网络投资诈骗等。因此,社会各界应提高警惕,共同防范。

我国网络犯罪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犯罪种类,比如说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一种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种类,比如说用计算机实施盗窃罪等等。

网络金融犯罪种类很多,以下是金融犯罪的常见情况:第一类,就是集资诈骗罪。第二类,贷款诈骗犯罪,第三类,信用证明诈骗犯罪。第四类,金融凭证、票据诈骗罪。第五类,信用卡诈骗罪。第六类,有价证券诈骗罪。第七类,保险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