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
徐跃峰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华法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员,沧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沧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徐律师在多家法律咨询平台如找法网、律图网、华律网担任特约嘉宾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受到了客户一致好评。自执业以来,徐律师承办了大量,刑、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掌握了大量的办案技巧,以负责求实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与好评。徐律师为人正直真诚,勤勉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始终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作为执业要求。在对待疑难复杂案件徐律师具有特别的理解和独特的视角,以“守护真相是我们神圣的职业,公平正义是我们永恒的追求”作为执业信条,倾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屡次获得案件的良好效果。现徐律师就职的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多次被评为河北省司法厅评为省级示范性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沧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担任沧州市人民政府、沧州市运河区政府、东光县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沧州市地税局、沧州市国税局、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交通局、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沧州市交警支队、沧州电视台、人保沧州分公司、狮城商场有限公司、黄骅电力局、长丰集团等近二百余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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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立案基准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这条法律条文的明示,凡是存在任何一种对他人身体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只要其伤害后果达到了轻微伤层次,那么此类犯罪行为就应立即被视为立案审查,并启动追究当事人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关于具体的立案及处罚标准,这还需参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与此相关的司法解释文件,以期得到更准确、细化的规定。

若诉讼立案证据不足,侦查阶段法院、检察院或公安可能不予立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应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或自行不起诉。诉讼审理时,法院应依法因证据不足判定指控不成立,给予被告人无罪判决。

当故意伤害案件证据不足时,被害人可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也可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若进入审判环节,法院发现证据不足,将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并当庭释放。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故意伤害的立案证据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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