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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不是必须有证明人签字

时间:2024.10.0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380人
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不需要证明人签字。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的种类如下:
1.附条件赠与和无条件赠与;
2.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
赠与合同的性质如下:
1.赠与是诺成合同;
2.赠与是无偿法律行为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4.赠与合同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
5.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中附义务赠与的特征:
附义务的赠与,也叫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即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的特征是:
1.附义务赠与是在接受赠与时附加一定的条件;
2.附义务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应当低于赠与物的价值;
3.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在后,附条件的履行在先,但是可以另外约定;
4.所附义务可以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向第三人履行;
5.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的合同。
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
1.以赠与为名规避有关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规定的赠与合同无效。
2.国有财产或者集体财产的行政管理者,除非于特殊情况并经特别批准,不得将所管理财产赠与他人,但是国有财产或者集体财产已经被授予他人经营管理,并由经营管理人依法赠与处分的除外。
3.以规避法律义务为目的的赠与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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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富威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黄富威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司法部注册律师,全国律协及广州律协会员,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道特邀律师。执业至今,已成功代理各类案件500余起,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大量胜绩,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专业领域 · 用数据说话】 刑事辩护:专注刑事领域超8年,承办刑事案件100+,其中成功争取不起诉35件、适用缓刑或二审改判60余件,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及不批捕成功率达80%,用专业守护自由与公正。 婚姻继承:年处理家事案件超百起,调解成功率达70%,代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最高争取到共同财产85%的份额,继承纠纷中巧妙设计诉讼策略成功为客户挽回千万级资产,致力用法律守护家的温度与个体的权益。 劳动争议:累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00余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企业用工合规审查超50家,擅长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单案最高获赔金额达89万元。 此外,团队在企业法顾、合同纠纷、股权设计等商事业务方面深度服务企业客户30余家,系统性提供法律支持,累计为客户避免及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我们始终秉持“精、专、勤、信”的执业理念,用数据见证实力,以专业赢得信赖。 “用法律智慧守护人间正义,以专业服务传递法律温度。” —— 黄富威律师团队期待为您助力。 欢迎垂询,让我们以实战经验为您争取最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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