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
周建飞,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3年开始执业,曾任区律协知产委副主任,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取证、诉讼及专利无效宣告口审代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从业十多年年来,办理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领域的近千件案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作风严谨踏实,为人诚实守信,办案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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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须对其外部所有的债务承担不可解除的无限制责任。这其中不仅包含了他们为开设企业而投入的全部资金,同时也覆盖了他们名下的其余资产。至于那些与他人共享所有权的财产,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自己所持有的份额来承担相应的债务。就司法实践而言,我们通常会选择首先清算并抵偿投资者投入的财产。原因在于这类财产与债务之间的关系最紧密,因此由这部分财产来承担偿还义务是最为恰当的。

如果这家公司的管理很规范、制度制约机制十分严密和到位的话,公司的法人代表私下借款,并且仅限于个人使用,那可能不会直接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但是,如果这家公司的权财物都集中在法人代表一个人身上,就会连累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个人债务通常不会直接影响家人,除非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或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若债务无法以共同财产清偿,双方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债务清偿方式。

个人债务通常不会直接影响家人,除非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或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若债务无法以共同财产清偿,双方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债务清偿方式。

个体工商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其应以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经营投入和名下资产。若财产与他人共有,则按比例分担债务。司法实践会先处置经营者的投资性财产来清偿债务,不足时会动用其他财产,而家庭财富会尽可能放在最后偿还,以减小对家庭日常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