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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后还能再次延长吗

时间:2024.10.10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248人
律师解析: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后,期限还能再次延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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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葛飞律师

广东桦毅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研究生,1996年开始办案,至今已有27年办案经验,深谙各类案件关键点,能够快速制定解决方案。 办案理念:全力以赴,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婚姻、刑事、合同、房产、经济、商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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