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莆田)律师事务所
陈震(律师),现任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刑民交叉问题解决、经济纠纷解决。退役军人,担任莆田市蓝天救援队常年法律顾问。 经办案例包含: 1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1为涉案主犯争取到低于首犯7年的判决结果; 2、[抢劫罪1在法院审判阶段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低于量刑建议 一整年的判决结果; 3、故意杀人罪1在法院二审阶段介入案件,成功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从死立执变更为死缓的判决结果。 4、股权争议纠纷1在起诉前,成功帮某知名公司解决价值近千万的股权纠纷,扭转公司经营困顿的不利局面 陈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为每位有法律需要的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3646998879(微信同号),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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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构成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三个等级:轻度情节可能导致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及罚金;中度情节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者,最高刑期可达十年以上,可能还需巨额罚金或追缴个人财产。

非法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构成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三个等级:轻度情节可能导致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及罚金;中度情节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者,最高刑期可达十年以上,可能还需巨额罚金或追缴个人财产。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按情节轻重定罪:轻则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情节严重,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情节极严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能没收财产。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犯罪要素包括:(1)侵犯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2)客观上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动物及其制品;(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的成年人;(4)主观上需为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

我国法律对非法出售频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具有灵活性,以个案具体情况为依据。犯罪者通常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罪行严重,可能导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刑期,反映了对生态犯罪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