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刘雅琪律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名专注于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的律师,年均结案一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所在律所的团队即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常法中心荣获2019年度无锡市优秀专业律师团队,所有疑难案件均有不少于五人的团队配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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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财产分割的管辖法院应如何判定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通常情况下应由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前往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针对我国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方的常驻地法院行使管辖权;若被告的常驻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符,则应当由被告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处理。

法庭对离婚案的处理流程:财产如何分割关于法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决定通常依据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进行,然而当这种协议未能达成时,个人所有的财产将不会被划入分配范围之内。而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则需交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维护子女、女性以及未曾有过过错行为的一方权益的公平原则做出裁决。

财产分割协议的标准起草格式及要点关于有效拟定财产分割协议的建议如下:首先,应明确载明当事人的基础资料暨身份资格文件;其次,需详细阐述所要分割的具体财产属性以及其原有状况;第三,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事项及相应范围;接着,阐释财产分割的方法乃至细节;然后,确认并正式说明动产和不动产的支付方式;此外,还需要设立违约责任及其对应的赔偿金额以及罚金标准;最后,务必在协议中列明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日期。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其中一人不幸离世,关于他们共有的财产如何进行合理分割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除非双方事先已经作出明确的书面协议,否则在对遗产进行分配之际,必须先从夫妻共有的全部财产中划分出一半份额作为配偶的财产权属,而剩余的另一半则由逝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在上述情况下,配偶一方无疑地属于死者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其应得的部分。

《民法典》关于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属于分割的范畴。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夫妻因感情破裂选择结束这段婚姻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通常遵循的原则为平均分配。然而,鉴于生活的错综复杂和种种不确定因素,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很难得以实现条件的完全平等,往往会出现其中一方相对弱势、一方涉及出轨行为、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