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与显著优势。 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处理范围覆盖货物买卖、民间借款、服务合作、房产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等多个行业。他擅长通过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化解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领域,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审前沟通与庭审策略的结合,能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和家属沟通案情和进展,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在婚姻家事与离婚纠纷领域,不仅精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认定等法律问题,更秉持人文关怀,致力于通过调解、协商等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减少情感伤害,维护家庭和谐。无论诉前谈判还是诉讼代理,皆努力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为客户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如您正面临法律难题或需要专项法律支持,欢迎通过主页所示联系方式与成华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和诚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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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收益是财产收益的重要部分,专利权本身也是财产权益的体现。签署专利权转让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专利所有者或受让者将成为合法的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时,双方需书面提交资料,如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等,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技术转让合同是由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订立的合同,将现有的特定专利、专利申请和技术秘密转让给他人。转让专利时,首先要与专利权人协商转让专利的方式和转让费用,这些都必须在合同中体现。

专利权转让属于技术合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就专利使用权签订的转让合同属于技术合同,因为专利权本身就是某些领域内的特有技术,只要合同标的物跟技术相关就都属于技术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的,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专利权转让合同就是属于技术合同;双方在确定转让时就需要签订合同,准备好相关的专利证件,只要合同一旦成立就要直接到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