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马士丹律师,现于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业务领域:劳动工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起草审核合同、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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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各方行为。未经许可预售下,开发商需退还;购房者未签正式合同则定金不退;卖方提前转售则双倍返还。已签正式合同,按约履行则可转为楼款或收回。违约情况下,遵循“定金不退”或“双倍退”原则。如因条款共识未达成导致未签约,卖方全额退款。若签约条件变更导致违约,不论买方卖方,定金可能不退或双倍退还。

第一种情况是意向书中双方将房屋价格已经明确约定;第二种情况是在意向书中双方对价格作了相对约定,以“暂定价”的形式出现;第三种情况是双方约定按物价局核准价为准,而如今该类商品房又不在物价部门核价职能范围。

从法律角度讲,意向书具有双重属性,第一重属性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的预约性,意向书的内容并不涉及买卖关系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第二重属性,在意向书的内容已具备本合同的构成要件时,它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违约,即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认购书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效力。要注意在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发展商签订购房临时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