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公证去
公证处,双方都要到场,还要提供需要公证的财产的
产权证明。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
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
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
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
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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