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
有效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但是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所以,在企业名称核准的时候,企业名称不得转让。在企业成立后,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
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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