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权处分合同并非无效,而是效力待定,取决于权利人(合同当事人)的追认。未经追认前,合同效力悬而未决。相对方有权通知被代理人三十日内决定追认,否则合同无效,不具约束力,相对人可索赔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由此可以看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在被“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时”,合同有效。

无处分权人士签署的合同通常有效,但无法实现标的物权转移。要确保合同效力,需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需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和非法人团体按经营范围活动;2)意思表示真实,排除欺诈、胁迫等虚假或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3)合同内容不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他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时遵循法定形式。若无处分权人违约,可追究其责任。

无权处分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无权处分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行为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后,合同自始有效。如未经权利人追认,则合同无效,但在买卖合同中存在例外。

无权处分行为指未经授权者擅自处置他人资产,具四特征:实施数额大、无法定处分权、形成实质合约、以个人名义。合同效力待定,需权利人认可或处分权确立。这反映了法律制度对公正保护各方权益的追求,强调合法性和权利确认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