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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不负责任怎么处理

时间:2024.10.26 标签: 非诉讼类 私人律师 阅读:1021人
律师解析:
首先,要确定法律援助律师是不是真的不负责。建议多沟通,消除专业上或其他事情上的误会,因为至少大多数法律援助律师,毕竟是出于帮助当事人才接手案件的,没有律师费,还要花时间。
所以要体谅。其次,如果的确是因为律师的问题,可以说明,请换律师。可以去司法局申请更换律师。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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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旭律师

辽宁权秉律师事务所

 “以智帮人,以理服人,以法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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