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人
民法院对
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
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
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
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
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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