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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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法律约束力之民事裁判或裁定书,当事人皆需依照裁决结果履行相应责任。于此过程中,若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生效之民事裁判或裁定,另一当事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审判员亦有权将相关程序及实体事项移交给执行员进行具体执行工作。而在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其法律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向相关机构查询被执行人所拥有的存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各类财产状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对于拒绝履行判决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视其行为的严重性决定是否予以罚款惩戒甚至行政拘留。然而,儿童作为特殊的受保护群体,不得对其实施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在离婚案件中,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母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协助的法律义务。

在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下,一旦生效的民事判决或裁决成立,当事人双方须严格遵循并切实履行。若其中任何一方对该决定表示抗拒,另一方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同时,审判员亦有权将案件直接交予执行员进行处理。对于未能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中所载明之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有权对其名下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各类资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

若债务人因负债无法清偿,其可考虑将房产以抵债方式偿还债务,然而债权人本人并无法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仅能获取此房的优先受偿权。在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当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应归属债权人所有,那么此类情况下,债权人也仅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抵押财产拥有优先受偿权。

在进入强制执行环节之前,人民法院须预先通知被执行人有关事宜。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而言,其应当向相关的被执行人送达严格执行的正式通知书;而在强制执行前,也须先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形式的《执行通知书》,此过程不得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亦不能由申请人代为传达。法律明确赋予法院于强制执行之前进行公告通知的权利,以便赋予被执行人充分的准备时间。